1.散装汽油购买规定2021

2.销售散装汽油未实名登记处罚依据

3.当前如何做好现场散装汽油管理

4.加油站出售散装汽油怎么处罚

散装汽油销售管理办法_散装汽油销售管理办法全文

法律分析:加散装汽油,可能会被认定为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三)谎报火警的;(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散装汽油购买规定2021

关于销售散装汽油治安处罚的依据是:在易燃易爆场所灌装汽油,具有重大火灾危险性,且零散销售汽油属违法行为。

一、散装汽油,是什么?

散装汽油,指车主用机动车油箱以外的容器,到加油站购买的汽油。散装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只有正规加油站才可以销售。

二、散装汽油,怎么买?

一个原则——安全第一

一个措施——实名登记制

1.单位购买

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加油站购买。经办人员须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个人购买

购买人需要提供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购买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持本人件,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购油证明,然后到指定加油站购买。

3.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

散装汽油购销执行实名登记制度。车主在购买散装汽油时,加油站将进行实名登记,以保证散装汽油去向可追溯。

4.严厉打击散装汽油购销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寻衅滋事,妨碍加油站正常经营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油站和加油员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的,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购买散装汽油时,要注意什么?

1.不得使用自助式加油机灌装散装汽油

车主不得使用自助式加油机自己操作,应由加油站工作人员通过专门的加油机进行灌装。

2.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容器盛装散装汽油

车主购买散装汽油时,须携带易导电的金属桶盛装汽油。不得携带塑料容器,因为这类材料不易导电,容易产生火花,导致燃烧、爆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销售散装汽油未实名登记处罚依据

购买散装汽油分三种情况:

1、个人因生产、生活等需购买散装汽油的,购买人应提供由所在社区(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散装汽油购买证明,然后就近到加油站购买;

2、单位因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需购买散装汽油的,经办人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散装汽油购买证明,然后就近到加油站购买;

3、机动车辆因途中燃油耗尽需临时购买散装汽油的,购买人需提供、行驶证原件,经查验登记并经加油站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加油站工作人员负责送油、加油。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第四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当前如何做好现场散装汽油管理

依法给予该加油站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当场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罚款20000元、对责任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购买散装汽油未实名登记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三天。

一、为什么私卖汽油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一)根据商务部制定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3条、第6条、第27条的规定,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且,只有企业而非个人才可以从事成品油零售。该办法所说的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等替代燃料。

(二)根据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3条、第35条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可见,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相关危险化学品名录,“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柴油未在该名录中出现。

(三)刑法第225条第1款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行为之一。我国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物品实行限制经营。只有经过批准,获取经营许可证后才有资格经营。非法经营罪所指的“限制买卖物品”强调的是经过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为非许可不得经营的物品,否则,就不属于该条所指的“限制买卖的物品”。

汽油既属于成品油,又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不仅被部门规章,还被行政法规规定为非经许可不得经营。在没有任何安全设备或措施的条件下私卖汽油的行为,极易因储存不善引发爆炸等后果,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私存汽油造成的危害

最简单的算法是一吨汽油(普通)燃烧后能够释放热能约6GJ(/ton),如果真能爆炸的话,设反应瞬间发生,就算1秒,那么爆炸功率相当于46Gw,一个普通的家用轿车输出功率约50kw,这个数相当于约1000000辆车同时撞墙的效果。

三、运输、销售散装汽油的危害:不安全。

四、对运输、销售散装汽油处罚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五、需要购买散装汽油时怎么办?

(一)如果是个人因生产、生活等需购买散装汽油的,购买人应提供由所在社区(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散装汽油购买证明,然后就近到加油站购买。

(二)如果是单位因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需购买散装汽油的,经办人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散装汽油购买证明,然后就近到加油站购买。

(三)如果是机动车辆因途中燃油耗尽需临时购买散装汽油的,购买人需提供、行驶证原件,经查验登记并经加油站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加油站工作人员负责送油、加油。

(四)关于加装散装汽油的管理规定

购买散装汽油,需携带本人有效件进行实名登记;无有效件的,必须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经实名登记后方能购买;若加油站遇到前来购买散装汽油而未带有效件的可疑人员,要拒绝销售并及时拨打110或直接报告当地派出所。

严禁向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汽油,严禁加油站给无牌照的二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加装燃油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燃油助力自行车等车辆加油。严禁向塑料容器内加注汽油。

同时,严禁向塑料容器、非法上路车辆(无牌无证摩托车)、短时间内反复加油、暴力威胁等情况的车主加油。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等武器、、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加油站出售散装汽油怎么处罚

1、强化部门职责。为切实做好散装汽油的规范管理工作,必须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主要负责对全市散装汽油的安全管理,积极参加相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救援工作;安监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主要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储存汽油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监督检查储存、经营汽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商务部门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主要负责对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和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强化协作配合。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安监、商务、工商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管理协调运作机制,定期通报辖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对汽油经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共同研究制定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推进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结果反馈。对随意销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及时向商务部门进行通报,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予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或视为年度检查不合格;对无证无照的加油站,及时会同市商务、工商等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3、强化责任落实。公安派出所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通过取与各加油站法人代表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法人代表负总责、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和从业人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石油企业切实完善加油站安全管理的设施和举措,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派出所必须确定一名兼职安全员,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的人员和可疑情况,主动帮助加油站建立健全加注、登记、核查、报告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及规范化的工作台账,有效掌控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情况,坚决杜绝加油站内部员工盗卖、私卖、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的发生。4、强化销售管理。各加油站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散装汽油且手续不全的群众,不管是谁一律拒绝销售,并按要求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派出所派专人进行查处。各加油站每日要向辖区派出所上报散装汽油销售登记表,为派出所分析研判及有针对性的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依据、创造条件。分管民警要每天核查购买散装汽油人员的情况,及时了解其身份、购买用途、是否涉及矛盾纠纷等,发现涉及散装汽油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立即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积极稳妥地做好教育劝导和安全管控工作。5、强化日常防范。辖区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面巡防勤务机制,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逻盘查和安全检查,对发现有销售、购买、储存、携带散装汽油行为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排除;对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散装汽油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组织专门警力开展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法律分析:非法销售散装汽油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不能私自出售散装汽油,加油站只能按规定给车辆加油。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